储户补办手续暂无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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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孔华)近日,各大银行网点纷纷贴出公告称,根据人行的通知要求,将于6月3日~18日期间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核实和申报。然而当市民来到银行柜台咨询如何办理手续时,只是被告知由于对个人结算账户清理工作尚未开始,银行仍在等待人行操作细则出台,所以还不需要办理手续(详见本报4月28日A9《部分储户可能要补办手续》)。 对此,不少市民担心由于未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导致自己的账户不能正常使用。日前,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人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特意透过本报向市民澄清,通知所要求的个人结算账户清理核实必须在6月3日~18日期限之内完成,实际上这一期限是对银行清理工作提出的,而并非指储户须在6月3日~18日期间办完补报材料的手续。此外,根据《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后个人储蓄账户按照不同的功能已转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两种功能不同的账户,各银行也按照办法已为储户办理了个人结算账户的确认手续。换言之,个人储户如果暂时还没有时间前往银行办理相关补报材料的手续,其已确认为结算功能的账户不会受影响,而银行也不会因为结算账户的清理期限已结束对没有补报材料的储户采取惩罚性措施。 广州人行负责人还强调,个人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时,储户已和银行签订了相关业务协议,这可被视为和银行签订了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因此就无需再补签这项协议。(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