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主要原因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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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2:1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台江区检察院昨日在区教育局对青少年犯罪进行了一次“会诊”。在召开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台江区的社会环境、人文因素,认为本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个主要原因分别是家庭方面、社会方面和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薄弱方面。 据了解,该院目前已建立和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制度》、《定期回访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对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正确适用从轻、减轻法定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并且定期开展回访工作,每半年对不捕、不诉的青少年案犯,通过走访他们所在的学校、家庭、居住地及时了解他们近期的表现,以教育、感化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