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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蔬菜上市前都要检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3:1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实施本报讯(杜世成陈清水)9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到时我市的蔬菜进入农贸市场以前,都要先拿到合格检测报告。而目前,我市蔬菜一般都是进入市场后再抽检。市长专线昨日专题是“农药市场整治及农药安全使用”,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张友福负责接听。他告诉记者,《办法》已于4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

  生鲜食品:每一批都不漏检

  《办法》规定,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出具、出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能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的,必须进入生鲜食品批发市场交易。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每一批生鲜食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张友福说,目前我市各区相关检测力量非常薄弱,甚至接近空白,届时检测工作难度将非常大,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在《办法》施行前充实检测力量及设备。

  种养基地须出具检验合格单

  张友福说,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建立生鲜食品安全检验制度,对其生产的生鲜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按照这个办法,我市的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在他们的食品进入流通时,必须出具符合安全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这样,他们就要在生产环节采取必要的检验措施。比如要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防疫、检疫等情况。

  五种农药禁售 违规最高罚五千

  张友福说,农业部今年1月份对我市蔬菜农药残留进行了第二次例行监测,我市农药残留又居高不下,该问题引起了市农业局的高度重视,他们发现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检出超标。因此,在《办法》里还特别提到,对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发出“封杀令”,由原来的禁止使用改为直接禁止销售。按照规定,自9月1日起,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1605、快灵农药等,将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届时,销售甲胺磷等农药的商家,将会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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