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屡被擅自使用 三军仪仗队索赔2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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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02 武汉晚报 |
据北京晚报报道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决定起诉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48万元。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被告为推销其生产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等工艺品,在未经其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名称进行广告宣传。原告曾就此事与被告多次交涉,但被告并未停止侵权行为。 (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