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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1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讯经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签发,《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已于4月30日发布,5月30日起将开始实施。作为《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领域的法规保障及执法力度。

  为了使大家能够尽早了解该办法的内容,避免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版权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将于2005年6月8日在中国科技会堂开展《办法》颁布后的首次全面讲座。

  此次,讲座网络版权联盟邀请了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陈锦川、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电讯盈科高级法律顾问晨光担任主讲嘉宾;

  据悉,网络版权联盟还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的上海、广州等地举行《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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