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独占亡子“小金库”被儿媳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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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4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李启添 黄焜仪) 江门一女子离婚半年后前夫意外身亡,与前公婆收拾前夫房间时意外发现前夫生前的“小金库”,其中包含20张共计33万元的银行存折,这些都被公公拿回去保存,并将存折改名据为己有。这名女子认为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讨要不成之下,将公公告上法庭。 前夫身亡宿舍惊现巨额存单 1986年8月,邓莉与赵权(均为化名)自愿登记结婚,2000年7月25日,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女方邓莉生活,坐落在江门市新会区双水圩的房屋归邓莉所有,双方约定家庭经济没有积蓄,也没有债务。 2000年12月3日,赵权因车祸不幸去世。2000年12月6日,邓莉和赵权的父母共同对其宿舍遗留财产进行清点。经清点,发现宿舍竟然有现金20500元,20张农业银行定期存单合共33万元,农行活期存折一本,余额2767.15元,信用社活期存折一本,余额249.46元,耳环一对,戒指一个等财物。邓莉这才发觉,前夫在两人婚姻期间就已经攒下了自己的“小金库”,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将现金20500元暂由赵权任教的小学保管,20张农行定期存单33万元和农行活期存折、信用社活期存折暂由赵权父亲保管,耳环1对、戒指1个暂由赵权母亲保管。 存单揣腰包公公被前儿媳告 2004年,赵权的父亲将由其保管的20张定期存单转为其个人名义继续存蓄,2004年9月20日邓莉与赵权父母在村委会调解会主持下就赵权的遗留财产分割、继承等进行协商处理,但由于各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2004年9月25日,邓莉以赵父侵占其夫妻共同财产16.50万元为由,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前财产应分一半儿媳获偿 经审理查明,邓莉和赵权结婚14年之久,虽然邓莉与赵权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家庭经济没有积蓄,也没有债务,但赵权去世后所发现的20张定期存单均是赵权以个人名义存蓄,赵权与邓莉离婚时对该存款没有约定处理方式,邓莉对该存款并不知情,赵权不告知邓莉有关存款行为实际上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邓莉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赵权遗留的20张农行定期存单中,在2000年7月25日双方离婚前已发生存蓄的,有13张合共19.5万元,余下7张存单共13.50万元是在2000年7月25日后发生存蓄的。经法院审查后,依法判决确认赵权遗留的19.5万元存单为赵权和邓莉的夫妻共同财产,钟父应返还9.75万元给邓莉。赵父不服,提出上诉,最后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