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资源税改革征收标准或翻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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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5:0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上海证券报》报道,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石油资源税改革,改革的一些具体原则已经形成。这是日前从北京召开的一次石油石化经济论坛上传出的消息。 消息人士称,这次改革所确定的上调幅度可能较已有的征收标准翻一番。 目前课税的标准是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这个条例规定,原油与天然气资源税征税标准为:原油8~30元/吨、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据介绍,1993年以前中国国内原油产量大于需求,当时每吨油价只有500元,而目前原油价格已卖到每吨2000多元,中国也成为每年净进口原油1亿多吨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虽然石油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也有所上升,但高油价已经使得石油生产的利润迅速增长,而石油资源税率实际已下降至6‰左右。(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