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官”也要理好“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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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5:57 人民网 |
人民网淮安5月25日讯日前,江苏省淮安市出台文件,规范乡科级党政正职干部职务变动工作交接程序,重点解决“新官不理旧事”问题,明确“解决遗留问题也是政绩”的导向。 淮安市委组织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在基层存在一些不理前任事的现象,这种“新官”不理“旧事”的直接后果是党组织和党的干部失信于民,造成干群关系激化,导致一些矛盾和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乡科级党政正职干部职务变动工作交接制度正是在这样背景下酝酿出台的。 制度规定,在县区乡科级党政正职干部职务变动时,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要及时交接。由县区组织部门牵头召开工作交接协调会议,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原任正职领导参加会议。交接事项由原任正职领导书面提出,现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同意则由原任和现任正职领导签署书面交接记录;不同意的,需向县区组织部门申明理由征得同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对已交接的事项,由现任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落实,并逐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期限。原任正职领导未列入交接范围的事项,则完全由其个人负责此类事项的后续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县区组织部门为交接工作的监督者和管理者,须严格对照各单位上报计划,对交接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王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