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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首次实行减刑、假释案庭审听证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23:20 红网

  红网吉首5月25日讯(通讯员石绍明文元江)近日,湖南省吉首监狱大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一场别开生面、在湘西自治州尚属首次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听证会在这里紧张、有序进行。

  本次听证会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该院的刑事审判一庭就吉首监狱提请的6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实行公开听证。吉首市检察院驻吉首监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出席了当天的庭审听证会,并对庭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4名州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亦亲自到庭听证,吉首监狱的130名服刑人员参加了旁听。

  听证会上,审判长首先分别核实了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身份,并告知其参加本次听证会所享有的权利。接着,刑罚执行机关就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认罪态度和改造表现等情况分别作了介绍,并当场进行举证,发表对罪犯减刑、假释的意见和建议。罪犯本人随后就自己的改造情况作了陈述。吉首市检察院驻狱检察人员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相应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结合日常检察监督过程中所掌握的罪犯表现情况和收集的相关材料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在对三监区罪犯龙碧怀减刑案件进行庭审听证时,驻狱检察人员提出,龙犯曾于5月3日凌晨,非法窃取同监犯人易某价值340元现金的购物卡一张,并用该卡于当天中午在监内食堂购物,该犯严重违反监规,不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建议合议庭不予对其裁定减刑。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和听证,吉首监狱六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宣告完成。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了本次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结果,决定对五名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而对于吉首市检察院提出的罪犯龙碧怀因违反监规,不能给予减刑的检察建议,合议庭当即予以采纳,未对该犯作减刑裁定。

  实行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听证制度,旨在增加司法机关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使案件审理过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其教育效果十分明显。当天参加旁听的三监区服刑人员杨云有感触地说:“通过公开听证这种形式,我直观地体会了司法公正。”五监区服刑人员彭成安称:“通过旁听,触动很大,警示作用明显。在狱内改造,奖励、罚惩都有记载,必须遵守监规监纪,每时每刻注意改造过程。听证会的形式好,它可以使我们服刑人员面对面的接触法官,见证了整个庭审过程,原先对减刑、假释呈报审理的不好印象全打消了。我今后要好好改造,相信有付出就有回报,就有收获。”(稿源:红网)(作者:石绍明文元江)(编辑: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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