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调纠正司法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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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1:58 华夏时报 |
最高检强调纠正司法不公 检察机关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 五类案件须上报备案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日前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做好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及时准确地指控犯罪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记者从25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贾春旺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时作上述表示的。 为了支持下级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有效防止冤错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规定,今后经过协调的案件,凡属于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和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协调意见与检察机关意见不一致的案件,以及参与协调的司法机关之间意见分歧较大等5类案件,必须及时将协调情况报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特别备案,上级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答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应当特别备案而未按规定上报的,如果发生错案要严肃追究责任。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发现重大冤错案,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故意隐瞒造成不应有的恶劣影响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