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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检查碾死人 司机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3: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一超载货车驾驶员逃避检查,强行加速行驶,致人死亡,日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10万多元。

  该驾驶员王记明,男,1965年8月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2004年10月15日凌晨1时许,王记明驾驶江淮牌中型厢式货车,途经宁杭公路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中心村段岳皇加油站西侧出口处时,遇在此处执行车辆分流任务的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局汤山镇派出所保安队员张新年,王记明因货车超载惧怕被处罚,不顾张新年示意其停车而继续向前行驶,张新年即抓住货车的左侧倒车镜跟随货车跑动并继续要求王停车。在此情况下,王记明为甩脱车门外的张新年,不顾张的生命危险,强行加速行驶,造成张新年被货车碾压致盆腔脏器损伤引起大失血而死亡。另查明,张新年死亡后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2264.19元。

  一审江宁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记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仍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2264.19元。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龚达 刑壹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6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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