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修改对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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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7:5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经过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和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三一重工对价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比过去方案每10股增加了0.5股,现金对价不变。上述方案即由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1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 针对投资者最关心的大股东减持问题,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也在原有承诺基础上进行了补充承诺,明确表示只有在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条件之一是,自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以上;条件之二是,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19元以上(含19元)。上证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