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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本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本报A21版《挖掘机昨夜频频挖断水管》一文引起了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关注。他们表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月开始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施工部门必须承担责任。

  据了解,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从5月开始正式实施,在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养单位,都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专业管线图、1:500城市地形图等资料。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未按规定查询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测量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结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同样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施工前不查询地下管线资料盲目施工,导致地下管线常常被挖断的现象相当普遍,隔三差五就会有什么电缆、水管、煤气管道被挖断消息见诸报端,这些事件不但导致财产损失,而且还可能威胁市民的生命安全。(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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