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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调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0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赵成新)5月2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修改提案》,将对价方案修改为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划转3.5股并返还现金8元支付对价,大股东三一集团同时在原承诺的基础上补充承诺:两年内不减持三一重工股票,且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9元不减持。

  三一重工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改为:以4月29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所持有10股流通股将取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24000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变为15900万股(占总股本的66.25%),流通股份变更为8100万股(占总股本的33.75%)。与5月9日提出的每10股划转3股返还8元现金的支付对价方案相比,新方案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多获得0.5股,由于三一重工净资产价值高达8元以上,且目前流通股价稳定在19元以上,多支付的0.5股折合净产值4元,市值则高达9元以上,因此,与原有的方案相比,无论从净资产价值还是从二级市场上流通价格来看,新方案比原方案支付的对价率都要高。

  在修改支付对价标准的同时,三一重工第一大股东三一集团(持有公司总股本的72.4%)还在原承诺的基础上补充承诺,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二是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有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16.95元的112.1%即19元以上,三一集团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据悉,三一重工董事会决定于6月10日下午2时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对修改后的议案进行审议,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每天9∶30-11∶30、13∶00-15∶00)。如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三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

  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修改一事,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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