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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单位获代理报检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3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张燕通讯员赵涌)日前,宁波致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等10家代理报检单位的报检资格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我市首批取得“代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的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从事代理报检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方可在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代理报检业务。未办理代理报检注册登记的,不得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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