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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车主速来领1~3月运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33 东南快报

  本报讯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在4月1日停止征收出租车运管费的基础上,还对已收取的2005年度出租汽车公路运管费全额退还。

  据了解,至昨日止已退还17.9万元,并在本月底之前将已征收的25.9万元全部退清。另外,福州市运管处也提醒出租车企业尽快到原征收单位办理已征收的1至3月份运管费退还手续,车主到出租车企业领回运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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