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7只无“证”小狗,补“证”的放了 没补的扣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23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实习记者袁泉)天气转暖,很多带宠物出来溜达的市民可能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根据《长春市限制养犬规定》,每一只宠物狗都需要到指定部门“落户口”;在7时~19时,狗主人不得将自家宠物带到公共场所。因此,昨日18时许长春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抓到七只没“户口”的小狗。 在昨天晚上的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总共扣留了无证犬五只,另外两只无证犬的主人当场为爱犬办理了养犬许可证,这两只小狗终于有了“户口”。据限制养犬办公室张科长介绍,按照《长春市限制养犬规定》,对于不办理养犬许可证且不服从管理的市民,可以处以3000元~5000元的罚款。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