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民可旁听政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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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23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记者刘丹)今后,长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中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议题,可视情况邀请公民旁听。 申请:公民可到县(市)区办理 凡居住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公民旁听市政府会议实行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申请,领取《旁听证》,所需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市政府办公厅也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等,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公民旁听会议。 议题:会议召开前公布 邀请公民旁听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在会议举行5日前、市政府全体会议举行7日前通过各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公民可根据会议信息情况申请报名。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形式为现场旁听或通过视频旁听。反馈:3日内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民旁听市政府会议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旁听证》准时入场,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统一安排。旁听会议后,可以在会议审议议题的范围内,当场或在3日内书面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办公厅整理归类,委托相关部门办理或提出解决办法,统一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旁听市民反馈。《旁听证》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印制发放。市政府其他方面会议,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由会议承办部门组织安排。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