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手10年藏枪 一朝曝光带来牢狱之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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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23 燕赵晚报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10年前,公安机关开展收枪治爆活动后,身为猎手的云仕刚自认为藏枪在家中只要不拿出来惹事,就不会出“问题”。谁知,事隔10年后,这支祖传砂枪仍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5月23日,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昔日的好猎手云仕刚被象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现年49岁的云仕刚系象州县水晶乡河甫村人。大约10年前,云仁仕正当壮年,是该村远近闻名的好猎手,倒在他枪口下的野猪不计其数。而一纸收枪禁令使他不得不将那支曾经给他带来无数“荣耀”的砂枪“冷落”。他认为,枪是祖宗传下来的“传家宝”万万丢不得,于是拒绝上缴公安机关,并在家中一藏就是10年。殊不知,私藏的这支砂枪给他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去年8月份及11月份,与云仕刚同村的黄某看到禁猎多年的山岭上野猪渐多,一时心痒难熬,便找到云仕刚要借他收藏多年的砂枪去打野猪。碍于同是昔日打猎伙计的情面,又以为收枪“风头”已过,云仕刚便从家中将那支早已锈迹斑斑的砂枪取出交给黄某。 2004年12月3日,黄某持枪打猎的行为被群众举报到当地派出所,公安人员传唤了黄某,最终收藏10年的枪支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云仕刚亦被立案查处。 该案经象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云仕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被告人云仕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对其酎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陈敬东)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