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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5:14 宁夏日报

  案例回放

  之一:家庭破裂 群居抢劫

  4月30日,吴忠市区连续发生两起抢劫案,引起自治区有关领导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当晚10时30分许,两名打工人员孟某、刘某从民生街返回租房途中,遭14人持刀威胁殴打,刘某的150元现金和一块手表被抢。吴忠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5月1日,侦查员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一伙年龄在14至17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并很快锁定其中4名作案成员。当晚,王某、马某某在吴忠市利通区街心广场被抓获;次日凌晨5时在白某的租住房内将白某、丁某抓获。据4名案犯交代:4月30日晚,他们伙同在网吧、旱冰场认识的张某、何某等人在民生街实施抢劫。经12天的蹲坑守候,民警于5月13日在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玩游戏的涉案成员何某、丁某、刘某等抓获,3人对4月30日晚一伙拦路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团伙还于4月份在利通区街心广场抢劫作案两起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调查,7名犯罪嫌疑人均家庭破裂,他们有的父母离异,有的父母吸食毒品,其中还有在校学生。这些孩子经常不回家,结伙租房群居,混迹于网吧、旱冰场等场所。目前,7人均被刑事拘留。

  之二:迷恋网络 逃学盗窃

  5月1日下午6时许,吴忠市东塔寺乡新街堡村12队村民张某家被撬,室内皮箱中存放的现金和金银首饰被盗,损失共计8800元,失主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经吴忠市东塔派出所调查确定该案系团伙流窜作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旅店进行排查,经两昼夜的守候,犯罪嫌疑人波仔、冬冬、洋洋、猴娃、亮亮等悉数落网,部分赃物被追回。

  据交代,自今年4月以来,他们先后流窜至灵武、吴忠两地,采用翻墙入院、撬门入室等手段作案5起,盗窃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等物涉案价值近2万元。而这伙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不满14岁,均系在校学生。他们因迷恋上网而厌学,又不服家长和老师的管教逃出家门、校门,受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拉拢走向犯罪道路。案发后,洋洋、猴娃、亮亮因不满14周岁,民警依法通知家长领回;而波仔、冬冬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之三:流浪孤儿 结伴盗窃

  5月4日,灵武市的李某(17岁)、吴忠的马某(16岁)、青铜峡的马某某(17岁)伙同14岁的杨某等人到盐池县大水坑,将该镇东队村民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钱江”摩托车盗走。5月5日早晨6时许,民警在大水坑车站将李某、杨某抓获,马某、马某某等人逃离后,很快被警方在吴忠、青铜峡抓获。警方调查后发现,作案4人均因父母离异后无人照顾和管教,长年在外流浪,为生存结伴盗窃。除杨某外,其他3人被刑事拘留。

  之四:走出校门 团伙盗窃

  4月5日凌晨,利通区商业街许多店铺相继被撬,民警现场勘查认定为同一伙案犯所为,经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尹某抓获。据交待:他们伙同无业人员何某、马某于4月5日凌晨2时从服装店后院翻墙入室,盗窃“老爷车”高档皮包20多个、“袋鼠”高档衣物20余套,得手后将赃物廉价转手。在赃款挥霍所剩无几后又于4月21日盗窃某通讯城的无线电话、手机主板等,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经调查,余某等4人都刚出校门不久,结伙租房居住,因无生活来源,便撬盗街面店铺,将赃物廉价转手供平时吃喝玩乐。犯罪嫌疑人余某、尹某,同案犯何某、马某先后被刑事拘留。

  之五:不愿务农 偷盗为生

  自今年1月份以来,吴忠市朝阳派出所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小商店、电话亭被盗案件,群众损失达3万余元。专案组民警深挖案件线索,于5月中旬将5名嫌疑人抓获。据交代,自今年1月18日至4月27日,他们先后窜至吴忠上桥办事处、文卫路撬盗电话亭、通讯城、超市、茶楼等地,作案5起,盗窃各类香烟70余条,彩电7台,VCD、DVD、功放机,商务电话、奶粉、饮料及现金等,涉案总价值达3万余元。

  据民警介绍,5人年龄均在十七八岁,都来自吴忠市利通区农村,中学毕业好吃懒做不愿回家务农,瞒着家长称在银川找了份工作,而实际却在吴忠租了房子,白天混迹于网吧,晚上出去盗窃,将赃物变卖供吃喝玩乐。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成因

  5月23日,央视12套《法律讲堂》介绍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逐年递增趋势。目前全国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45%左右,而十六七岁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的70%,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比例的8%左右。

  据吴忠市法院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分析,随着社会生活日益丰富,未成年人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在初中或高中毕业后就直接进入社会,因为素质低、缺乏相当的就业和生存技能,难以找到工作或自己满意的工作,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落差,导致慢慢滑向犯罪的深渊。另外,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主要有:

  一、网络影响。

  许多未成年人痴迷网络,他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使得由此引发的犯罪逐渐上升。

  二、现代传媒的影响。

  影视剧中的暴力镜头和暴力游戏,是犯罪行为的演练场所,也“锻炼”了犯罪的胆量;孩子在无形中模拟,将虚拟世界中的场面带入现实中,从而引发犯罪。

  三、一些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盗窃、抢劫、抢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由于当前的离婚率逐渐上升,使“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发因素,得不到家庭温暖的孩子流浪街头,基本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从而引发犯罪。

  另外,遍及中小学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以及随处可见的发廊、歌舞厅等场所中的不良内容,更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极易造成青少年厌学、逃学、辍学,使他们过早流入社会。而学校对管理不了的学生就劝退,这样就导致了学生流失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未成年人犯罪率。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给家庭、受害人带来影响,也影响着整个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引起重视,家庭、学校、社会应全力配合,形成配套的培养教育机制,使未成年人处在良性教育和健康成长之中,才能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王红芳)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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