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狗移民与流浪儿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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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5:37 信息时报 |
30只北京狗搭乘国际航班前往美国纽约,开始它们的“移民”生活。它们将被不同的家庭领养。 这则报道让许多国人大开眼界,这30只狗的“移民待遇”,真让人大有自叹不如之感———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长途旅行对狗狗们的不良影响,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简称IFAW)为它们订了狗笼;特地聘请了美国犬类训练师协会专家对它们进行心理健康评估;飞机将在阿姆斯特丹作短暂停留,IFAW已在那里的动物旅馆为小狗们预订了房间……于是,就有网民提出:“下岗双职工,街边流浪童,贫困小学校”,哪一个不需要救助,为什么偏偏对这些狗狗如此隆重? 从中国的现有国情出发,提出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有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动物福利立法,并在公众间树立了较高水平的动物福利意识,给“移民狗”一些“超国民待遇”,也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表现。 话说到这一步,实际上就扯出了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中国到底需不需要“动物福利法”?在动物的生活、运输、医疗、屠宰等方面不得虐待、伤害,要尽量避免动物遭受惊吓、痛苦或者伤害,宰杀动物的时候,要用人道的方式,并且不得让其它动物看到,公民遗弃饲养的宠物要受到法律处罚,这些动物福利主义者所呼吁的“动物福利法案”,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已实行,为什么在中国就不可以? 其实,中国并不具备建设动物福利的条件。动物福利,说到底是人的福利的延续,如果离开了人的福利,动物福利就会成为一种奢谈。换种角度讲,因为只有人才能给动物带来福利,离开人,动物的任何福利都无法落实。目前,对于中国来说,最主要的问题,一是创造更多的福利,构筑富裕、和谐的社会生活;二是公平分配福利,消除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使公民不分城乡、南北,北京还是外地的,都能公平的享受到社会的福利。在完成这两大任务之前,盲目追求动物的“超国民待遇”,是很不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移民狗行动”实在有点脱离国情,不值得提倡。 掌门人语:要是咱不花什么大钱,我看把流浪狗送给有钱的外国人养也不错。 (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