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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巴士的去留应由市民裁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10 青年时讯

  在珠海,一些商场、超市、学校、楼盘等为“促销”而开通了各自的免费接送巴士,随即也带来了诸如行车安全、尾气排放超标以及公交资源占用等方面的问题。存在相同问题的佛山,据悉已正拟取消这样的免费巴士。而珠海的免费巴士的去与留,也被提到了具体的议事日程(《珠海晚报》5月18日)。

  当然,对取消免费巴士持坚决态度的一方,无非乃公交营运部门。其理由也很简单,免费巴士对营运的公交车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因其有固定的载客线路,更存在“变相收取乘客费用”的可能,故免费巴士属于“变相营运行为”。而反对一方则认为,免费巴士一直在安全行驶,也没有因出现过抢道、占据巴士站而导致市民乘搭公共巴士不便的现象发生,故而免费巴士不应被取缔。其实,至于行车安全、尾气排放超标以及公交资源占用等问题,免费巴士存在,其他营运的车辆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悉数交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监管和处理即可。

  针对是否取消免费巴士的争议,尽管珠海市交通部门已明确表态,不会说取消就取消,但免费巴士的去与留作为一个牵扯到市民公共利益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进行考量,却不能不听听来自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声音。因为推出免费巴士的商场或超市也好,经济效益直接受到免费巴士冲击的公交营运部门也罢,他们各自的声音和意见,也仅仅代表他们各自的立场和利益,而绝不会真心实意地替广大市民考虑。所以依照利害关系回避之常理,与免费巴士去留有直接利害冲突的双方,在具体就免费巴士的去留如何裁决时,都应该各自回避才对。因为他们的意见,仅仅代表其自身局部的利益。而裁决免费巴士去留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或尺度,是应该看它对广大市民的出行方便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故而应让广大市民的主流民意,来充当免费巴士最终应去还是应留的终审法官。

  因而,都市中的免费巴士是去是留,应由社会权威机构组织一次相应的民意调查,最终根据民调的结果或结论,来决定免费巴士的去与留。因为只有这样的裁决结果,才是最为客观公正的,也是最能代表最广大市民利益的裁决行为!

  牧野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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