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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斤“钱”值多少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10 青年时讯

  浙江旅客胡女士从北京乘飞机去上海时,总价值近3万元的行李不见了踪影,航空公司愿意赔偿1000元。实际损失与赔偿金额相差为何如此悬殊?按照现行的民航规定,如果行李丢失,航空公司只以行李的重量为依据,每公斤不超过50元(《新华每日电讯》5月18日)。

  不管丢失什么,一概按重量赔偿,如此不合情理的赔偿标准,依据的是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看着这样的规定,笔者不禁要问:一公斤“钱”值多少钱?我不是抬杠,多年前《中国消费者报》就报道过这样的事情。一位姓王的旅客,乘坐国内某航空公司航班从俄罗斯回国,乘机前办理登机手续时,他将密码箱中的大量美元和人民币交由海关人员清点无误后,交付托运,在飞机抵达哈尔滨时,王先生发现密码箱被撬,钱全部被盗,对此,航空公司表示按重量赔偿。

  可笑吗?如此荒唐的事情,有点像明目张胆打劫一般,但严格按现行赔偿制度,却合法,这说明了什么?当然,这是特例,但这个特例的背后,却是具有普适性的荒唐制度。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随着客运量的增长,行李丢失现象日趋增多,旅客行李丢失和破损投诉量,仅次于航班不正常时的服务。大多数旅客都对行李赔偿标准太低不满,现在任何一个人的行李都不会是简简单单的几百块钱,单一个行李箱就有三、四百了,每公斤不超过50元,是依据当时那个年代的生活水平制定出来的,放到现在显然不合理。

  民航的赔偿标准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有人指出,行李赔偿标准迟迟不调整,主要是部门利益在作祟。现行的赔偿标准,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行业内为自己立法,当然以行业为中心,考虑最多的肯定是自己的利益,而对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哪能考虑那么多?在这种部门立法格局下,少数利益集团难免会借立法之名最大限度争夺自己权利,也会以立法之名剥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就是说,部门立法格局不破,民众权益就难以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一公斤钱值多少钱”的尴尬就难以灭绝。

  部门立法,实际上往往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里面,这是立法大忌,很多时候比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害处还要大。法律既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又要分配、协调各种利益,而首先应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切不可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政府和立法机关必须正确定位,所有涉及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必须由相对中立的立法机关来进行。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必须发挥立法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立法,防止政府立法中的部门垄断倾向,保证立法程序上的科学性和内容上的公正性。

  青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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