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为民间融资正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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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1:18 时代商报 |
【本报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用专栏的形式对民间融资的现状、作用和规范进行了阐述,并建议要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 “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这是《报告》对民间融资的评价。 《报告》指出,对于民间融资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应该全面认识、正确分析,并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而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更是频频为民间融资的“正名”大声疾呼。 《报告》称,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在一些省份,民间融资的规模约占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有的甚至达到1/3以上。而且融资活动半公开化、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报告》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因此,《报告》提出,为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应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创新,促进社会资金融通。首先要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融资的政策,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并规范其合规经营。其次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同时取消限制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不合理规定。另外,还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约束,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