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广告员家属获赔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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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2:00 京华时报 |
作者: 孙思娅来源:核心提示 2004年10月24日,一名发小广告的男子被人追打跳入昆玉河身亡。次日,北京康源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公司员工张苏杰失踪。其女友称何伟在工作中用了“张苏杰”的假名。何伟的母亲起诉至法院向康源公司索赔32万。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海淀法院根据死者照片、何伟女友王莹在公安机关的笔录等证据认定何伟就是“张苏杰”,判决其生前所在单位康源公司赔偿10万元。 法官当庭说明了认定死者身份的理由,公安机关对何伟女友王莹的询问笔录的证明效力,高于原被告向法庭提交的其它证据,笔录中写明在发现何伟死亡的次日,王莹告知公安机关死者何伟就为“张苏杰”。而且康源公司人事部主管徐艳青在事发后,也曾在公安机关认可“张苏杰”的真实身份就是何伟。此外,出庭证人周瑞茂当庭辨认出何伟生前照片就是同事“张苏杰”。 对于康源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的问题,法官称,由于何伟是在履行康源公司分配的工作期间被他人追赶而溺水死亡,康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何伟采取的避险行为不当,对死亡也应该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康源公司赔偿10万元,赔偿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 宣判后,康源公司代理人称,虽然没有和公司协商,但从他个人角度出发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有问题”。何伟的母亲告诉记者,她对判决不满意,但没有足够的钱交纳上诉费,她只能选择接受判决不上诉。她的代理人称,他相信被告会提出上诉,但他不担心对方上诉。因为他发现“张苏杰”确有其人,如果再开庭的话,真正的张苏杰将会出庭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