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议修改旅游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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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2:3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济南5月26日电 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昨天审议的《山东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作出了旅游景区(点)对特定身份公民减免门票的规定。 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这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又做了多处改动。其中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旅游景区(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定对象减免门票费。 (季耀昆) 《华东新闻》 (2005年05月2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