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门加强民工合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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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3: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电 记者26日获悉,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以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按照要求,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又讯 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说,在全国约4000万进城务工的建筑业农民工中,已有35%加入各地工会组织,总人数超过1100万人,其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得到不同程度地提高。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7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