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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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01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杨晓宁)日前,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全省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等,均有了明确统一的设置标准。 据了解,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对办学场地、师资力量、专业设置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设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的专业一般应在3个以上;设置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应不少于4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设置民办幼儿园应达到大中小三个班以上的办园规模,幼儿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相应的户外活动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