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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告县官不在当地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等有关方面获悉,日前,《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部分官员及专家见面,这是在去年出炉的修改建议稿的基础上又一次“大修稿”,吸纳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六家高校科研单位六个版本的精髓。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认为,修订稿与修订前的《行政诉讼法》相比,至少有四大亮点。

  亮点一

  百姓不服“红头文件”可以起诉

  [大修稿]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都受到司法管辖;通过扩大行政公务的范围而扩大司法对行政纠纷的管辖权;针对行政行为影响某些公共利益而无人起诉的问题,允许检察机关或与行政行为只有一般(公共)利益关系的公民或组织起诉。

  [解读]在行政诉讼法修订以前,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很多行政行为都以政府拟订的“红头文件”为依据,其中尤以农房拆迁和土地征用两方面特别突出。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就可以对政府的很多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同时,百姓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亮点二

  县级法院不再审理本地“民告官”

  [大修稿]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被告在同一个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申请其所在地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最邻近区域的法院管辖。

  [解读]在行政诉讼法修订稿出台以前,就有相当多的法学专家和学者提议,基层法院不设行政审判庭。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亮点三

  拒不履行判决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大修稿]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先为告诫,确定适当期间并通知义务人在此期间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者,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解读]藐视法庭罪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在作为被告时,采取拒绝出庭的态度。与之直接相关的,就是行政机关被判败诉后,他们执行判决的表现。行政机关执行判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履行判决义务,二是按判决要求改变行政行为。第一点如是履行财产赔付相对容易些,但第二项需要改变行政行为却很难。

  亮点四

  多以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诉累

  [大修稿]人民法院可以对行政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

  [解读]以前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规定,只有行政赔偿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实际上全国法院系统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调解而结案的。通过调解结案,可以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记者杨炯实习生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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