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筑施工上“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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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5:4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映)特级施工企业40万元,一级企业30万元,二级企业20万元,三级企业15万元———从即日起,我省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施行安全生产风险 抵押金制度,中央驻豫建筑施工企 业和省管建筑施工企业,将率先按 上述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记者5月26日从省建设厅获悉,风险抵押金将主要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善后处理、调查等费用支出。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收到缴纳通知书2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汇入指定的专用账户。 今后,中央驻豫建筑施工企业和省管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省建设厅可根据需要,作出是否动用该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决定。原则上企业发生3人(不含3人)以下的事故,不使用风险抵押金,所需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风险抵押金使用后,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补齐。如果企业依法关闭、破产和转让,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将予以返还。②6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