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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设立“质量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5: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太原5月26日电 记者鲍丹报道:从2005年起,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山西企业,将获得山西省政府设立的“山西省质量奖”,并得到一次性、不重复奖金100万元。

  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从今年起,除省政府将奖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山西企业外,对于获得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山西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各市政府也将予以奖励,具体奖金数额由各市根据财力决定。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7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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