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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保障 费用有优惠(政策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5: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采访人:本报记者 许志峰

  解读人: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近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航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学生红色旅游团交通安全保障及有关费用优惠问题的意见》。本报请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遵循自愿、就近、方便原则

  小学主要组织参加当地活动

  中学和大学一般不组织跨省参观

  根据大中小学生年龄特点、本人无工资收入以及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已普遍实行“一费制”等情况,大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红色旅游,应遵循自愿、就近、方便的原则,鼓励形式多样、节俭有效的参观学习活动。原则上,小学主要组织学生参加当地红色旅游活动,中学和大学一般不组织跨省、自治区的红色旅游,确需组织跨省和自治区的,要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安全保障第一位

  客运汽车驾驶员驾龄须3年以上

  车辆安全性能确保良好

  组织学生红色旅游团,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学生红色旅游团乘坐汽车的,必须选择当地交通部门或旅游部门推荐的信誉好、安全行车业绩优良的客运企业或旅游企业,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承担学生红色旅游团运送任务的驾驶员驾龄必须在3年以上,责任心强,无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对运送学生红色旅游团的车辆,承运单位必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禁用货车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运送学生红色旅游团。组织学生红色旅游团的学校,要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对乘坐飞机、火车和客轮的学生红色旅游团,相关的民航、铁路和水运企业要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确保安全。

  对承担运送学生红色旅游团的车辆,要设计醒目的“学生红色旅游团”图形标志,分别张贴在汽车前后方挡风玻璃的右侧,作为“学生红色旅游团”活动宣传标志。

  交通、住宿费用打折

  铁路、公路票价分别优惠20%、10%

  民航票价原则上不高于成人的60%

  住宿费原则上按门市价减半收取

  铁路部门应从运输能力和票源上优先保证学生红色旅游团的需要,安排较好时段的车次。暑期学校集体组织的红色旅游团,经市(地)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持团体购票证明,铁路部门给予硬座票价20%的优惠。

  乘坐公路客运车辆的学生红色旅游团,除享受1.4米以下儿童可以半价购票的优惠外,乘坐交通部门选定的承担学生红色旅游团运输任务的公路客运企业或旅游客运企业的客运包车,票价在规定的标准上降低10%。

  根据民航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红色旅游团中12岁(含)以下中小学生乘坐民航国内航班,机票价格按照成人普通票价的50%计算,并免收机场管理建设费;12岁以上学生乘坐国内航班的,票价优惠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原则上不高于成人普通票价的60%。

  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学生红色旅游团的住宿安排以当地党政军机关的招待所及青年旅社、家庭旅馆等经济型住宿设施为主;当地经济型住宿设施接待能力不足的,可安排入住有接待能力的旅游饭店,房价原则上按门市价减半收取,具体优惠办法由饭店自行制定。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7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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