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各地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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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5: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越静 广东省委、省政府近年来以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新纲要为载体,加大工作力度,促使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程加快。如今,妇女儿童发展多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女就业比例、女性参政比例和水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九年义务教育、女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卫生经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农村改水改厕等指标在全国处于前列。 在大力推进新两纲实施过程中,省妇儿工委紧紧抓住强化政府职能这个中心环节,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对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做足做活协调成员单位工作,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措施,有效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受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也不平衡,尤其是在卫生、教育方面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别很大。为此,200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全省山区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工作。省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重点抓项目以实现突破。 2003年省财政投入1.5亿元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其中投入1000万元用于20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救护车等设备,大大改善了经济落后地区的卫生服务条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组织珠江三角洲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对18个欠发达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还联合于2004—2005年在10个边远贫困山区县和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省级投入经费560万元,项目所在县主管领导与省领导签订责任书,各项目单位也都按省里要求制定了本地的实施方案,目前已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共1350万元。 从2002年起,实行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受益的中小学生达103万人。2002年省财政拨3亿元专款改造1000所老区小学,2003年省财政再拨3亿元专款改造1000所老区、山区小学,这些项目绝大部分已完成并交付使用,大大改善了办学基础条件。 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是一个全国性问题,广东省流动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且流动性大。为了充分调研掌握全面最新状况,为有效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依据。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成员单位到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市调研,召开流动妇女儿童专题工作座谈会。广东省妇儿工委还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省检查组,到广州等7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对流动人口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严禁雇佣童工及学龄儿童入学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检查,促使各市的党委、政府领导进一步重视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省妇儿工委在调研和抽查中形成了大量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抽查情况报告》和《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意见》。目前已报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意见》。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7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