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安徽与新闻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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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舆论是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作用。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应是舆论和谐的社会。 构建和谐安徽,应该发挥舆论公开性特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闻传播范围越广,受众越多,它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也就越有价值。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人民有权分享健康的、源源不断的新闻信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增强新闻透明度,维护舆论公开性原则,关键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不尊重公民的获知权、选择权,是检验我们的媒体是否具有政治民主意识,是否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立场的问题。 构建和谐安徽,应该发挥舆论评价性特点,匡扶正义,倡导社会公平。舆论是具有评价性质的意见。人们之所以不敢轻视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的评价性和公开性。评价性同舆论主体———人民大众相结合,便构成一种沛然莫之能御的力量。新闻舆论应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一些社会现象和丑恶现象进行恰如其分的抨击以弘扬正气。 构建和谐安徽,应该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功能,实现社会活力与秩序的统一。舆论有自发性和自觉性之区别,自觉性的宣传对舆论的影响尤为突出。但是,自觉性因素必须通过自发性因素起作用,这是舆论传播不可抗拒的法则。舆论是各种信息的载体,具有宣泄功能,有利于调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新闻媒介应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恰当地反映舆论,形成政府、媒体和受众三方的良性互动,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舆论具有不一律,正因为此,把握好政治、经济和价值导向,加强引导特别重要。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王传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