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四项措施提供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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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涛)日前,市中级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与会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李鸿忠同志的报告深刻分析了深圳发展面临的形势,系统提出了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市新形势新阶段的行动纲领。 在学习讨论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和党组成员一致认为,人民法院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在构建和谐深圳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市中级法院党组结合法院实际,就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新高潮;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法院工作改革;四是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院的职业素养和司法水平,为建设和谐深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