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省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5月26日讯为防止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正常审批后的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今天,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建设用地管理,继续绷紧集约用地的弦。

  通知要求,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范围内。禁止频繁地调整、修改规划。对于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依法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确需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先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未按规定进行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不符合规划和计划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定额指标的、国家明令禁止供地的、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市、县每年控制在5个批次以内,报省政府审批的,原则上不超过7个批次。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凡《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中列入禁止范围的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受理项目用地申请,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擅自调整规划、突破计划用地的行为,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及新发生的圈占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对人对事都要依法处理到位,该追究行政责任的必须追究,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