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反差实质是民意与官意的反差(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03 大众日报 | ||
同一个单位,几天之内,一方面是群众最不满意单位,另一方面却是省级文明单位。巨大的反差让人难解。报道说,永州市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两项评选的对象有所不同,文明单位评选对象是交警支队机关,而“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对象是全市交警。 这种说法显然难以让人心服。怎么能够把作为一个单位的交警支队,割裂为机关和非机关?退一步说,如果能够作这样的分割,在群众对一线交警的服务最不满意的情况下,作为管理者的机关怎么还能成为文明单位? 事实上,在我看来,出现这样的反差,在于两种评选方式不同,评选的依据不同,得出的结论必然不同。“群众最不满意单位”的评选,是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大、政协、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各界的干部群众代表共1.1万人评议而得出的结论,有广泛的参与性和群众性,具有很强的民意基础。至于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是先由交警支队自己申报的,有关部门所进行的调查审核,面向的都是政府部门而不是群众,完全可以说,这种评选脱离群众,是“官意”的体现。 现在,有关方面应该反思应该调查的,不是哪个称号更能代表真实的永州交警,而应该调查反思哪个称号更能代表真实的民意,应该调查和反思为什么民意和官意何以出现如此大的反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