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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中的界定标准"撞了南京开发商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楼市新政的出台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其中对于高档住宅的界定标准引发了购房者的诸多争议。对于南京市有可能将国家规定的面积标准上浮空间用足的传闻,各界人士反应不一,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即为高档房使得不少开发商和购房者大伤“脑筋”。

  据了解,5月11日中央七部门颁布的楼市新政中,对于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三个条件。被界定为普通住宅的房产将享受优惠一半的契税政策,即只须缴纳2%%的契税。不过新政中也规定,允许全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向上浮动20%%。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可能将这一上限用足,也就是说,只要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即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行列,购房时须承担4%%的契税。一位在江北地区从事了近3年房地产开发的老总说,如果南京市真这样规定的话,那么对江北楼市的打击会比较大。由于该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刚刚起步,土地价格以及楼盘价格均处于南京市的“盆地”价位,以一年前的江北楼市为例,当时的房产均价也就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15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才30万元,这样的价位在主城区顶多也就只能买套二手房。因此当地楼盘里大户型的比例较大,一般15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占到整个小区房源的二成上下,有个别小区的大户型比例甚至更高。而如果规定144平方米以上即为高档房,那么多出来的2%%契税肯定要由开发商来承担,不然购房者不会轻易“埋单”。这样的话,一套房子就得让利2%%,大一点的楼盘项目算下来便有近百万元利润无端“流失”掉,怎能让开发商不心痛。

  同样面临此问题的一位江宁开发企业老总则表示,这样规定明显有失公允。主城区里一套120平方米、总价近百万的房产有可能被界定为“普通住宅”,而江宁一套房产总价只有50万元不到,仅仅因为面积超“标”而被划分为高档房,这让人接受不了。而且目前楼市里买方的观望气氛渐浓,开发商必须主动承担多出的契税,否则难以吸引购房者,如此“割肉”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业内人士表示,从市场的反映来看,高档房界定标准中单套面积的争议最大,有关部门应该综合考虑到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实际利益,制定出合理的措施,切实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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