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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回迁梦还要做下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55 南方日报

  20年回迁梦还要做下去

  大塘小区回迁户官司虽败犹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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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回迁路走了20年的广州市文德北路大塘小区(以下简称“大塘小区”)拆迁户何展鹏(详见本报4月25日报道),昨日拿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他要求行政复议的诉讼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何展鹏的诉讼代理人、同为大塘小区拆迁户的周礼光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感到意外。周礼光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致信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要求广州市政府明确告之拆迁户:大塘小区的合法拆迁人究竟是谁?

  大塘小区的拆迁协议签于1985年9月23日,按照法律程序,广东省南方图书公司应为其合法拆迁人。由于图书公司资金出问题,该工程几度转手。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2003年10月16日发出“915”文,将大塘小区回迁楼的全部产权划给了禾城公司,并指定其进行安置,但并没有办理改变拆迁人所必须的法定审批程序。

  4栋回迁住宅楼建好之后,回迁户却没能顺利回迁。在此过程中,爆发出一系列的矛盾——发展商与建筑商之间的矛盾、大建筑商与小建筑商之间的矛盾、拆迁户与发展商之间的矛盾、拆迁户与拆迁户之间的矛盾。

  以拆迁户之间的矛盾为例,由于走投无路,回迁户在2003年3月30日开始“杀”回回迁房居住,但在当年10月“915”文发出后,禾城公司开始以每平方米5500元的高价将房子卖给另一批没有得到安置的回迁户,并承诺将使用法律手段将已经入住的回迁户赶走,由此引发了几十起法律官司。在这些官司中禾城公司均胜诉,靠的就是“915”号文的支持。

  广州中院昨日作出的判决认为,“915”号文是通知禾城公司尽快与回迁户们签订回迁变更协议和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该行为只是通知行为,对双方都不产生约束力。法院还认为,大塘小区的拆迁人改变,必须经过法定审批程序,“915”文并没有这个法律效力。

  这个判决,让输了官司的周礼光感到喜出望外。他认为,这意味着一直玩失踪的禾城公司没有随意处置拆迁房的权力,而以往那些依据“915”号文才赢的官司也有再打的可能。

  周礼光说,除了要求广州市政府明确答复到底谁是大塘小区合法的拆迁人之外,他们已向广州市7个部门发出申请信件,询问始终没有办公地址的禾城公司,为何每年的年审都能通过及其他相关问题。

  周礼光说,当年是广州市政府将该地段无偿划拨给图书公司,现在回迁户们期望政府能够出面,将这个拖了20年的烂摊子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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