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主犯获刑12年赔偿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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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1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本报记者)5月23日,受到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市各级政法部门关注的淮南“5·1”命案一审尘埃落定,逍遥法外近七年之久的此案幕后主犯朱永春,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受害人方2万元经济损失;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蔡兆虎有期徒刑2年;以伪证罪判处胡万堂、何本玲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1998年的“五一”劳动节,淮南矿工陈兆祥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活活打死。至2001年6月,本案三名直接凶手全部被绳之以法。但幕后主犯朱永春则逍遥法外多年,直到2004年8月才被警方抓获归案。2000年12月27日,本报法制新闻版在头条位置,以《打死苦命煤工疑犯逍遥法外》为题,对此案进行曝光,有力推动了此案的进程。2005年4月5日、6日本报又连续两天对此案的司法进程进行了跟踪报道。 法院一审查明,1998年5月1日下午13时许,时任潘二矿三号井机电队队长的陈兆祥因怀疑朱永春和其前妻有不正当两性关系,遂责骂应邀到三号井吃饭的朱永春。此后,蔡瑞政、陈正平、杨凤军等持钢钎、大锤、菜刀殴打陈兆祥。在殴打过程中,朱永春喊道:“给我打,打出事我负责。”陈兆祥因伤势严重于1998年5月7日下午死亡。陈正平故意伤害案进入诉讼程序后,蔡兆虎分别找到与陈兆祥同在三号井但案发时根本不在现场的胡万堂、何本玲,告知胡、何二人:“如果有人找你们谈话,就讲陈正平用钎子捣陈兆祥,陈兆祥用胳膊一挡,捣到头上了。”胡、何两人在蔡兆虎的指使下,分别向陈正平律师和法院主审法官谎称:各自在案发现场,看到陈正平用钎子捣陈兆祥时,陈兆祥用胳膊挡了一下,正好捣在头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