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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新规明有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 实习生/何建祖)记者昨日获悉,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和咨询,明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州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三家将联合举办《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宣传日活动。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定》对于因房屋租赁而引发的治安、消防、计生、规划、税务等问题作出了许多以前没有的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对房屋合同和中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了重新规范。自实施以来,广大市民极为关注,此次宣传活动能够帮助市民对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了解得更为清楚。

  此次宣传活动将在广州天河宏城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区、各街镇也都同时设立分会场和宣传咨询点。

  各区分会场:

  越秀区:越秀区府前路人民公园

  东山区:东山区署前路8号区政府门口

  海珠区:海珠区江南西紫山大街润汇大厦西侧广场

  荔湾区:荔湾区上下九荔湾广场南门

  天河区:天河区东圃天河广场(东圃大马路口与中山大道交汇处)

  白云区:白云区新市街办事处辖内新市公园

  黄埔区:黄埔区石化路好又多广场

  芳村区:芳村区花地大道花地城广场(好又多门口)

  开发区:广州开发区青年路

  花都区:花都区秀全路新世纪广场

  番禺区:番禺区沙湾镇中华路沙湾文化广场

  从化市:从化市新城东路新世纪广场(市府旁)

  增城市:增城市挂绿路挂绿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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