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刚提 水费又涨 每家每月平均增加开支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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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1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继本月初综合平均电价提高后,江门市物价局近日又宣布将于6月1日起调整市区(不含新会区)水价。对于水电一起升价的现象,有市民认为升幅不大,对生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电费涨价与市民关系不大 前段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江门市物价局宣布自5月起,全市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5分/每千瓦时。但是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而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力10万吨以下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43分。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2.86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实行的差别电价政策仍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市民反应波澜不惊 据了解,此次水费调整是江门继2002年6月和2003年11月之后的第三步调整,也是2002年拟定的市区自来水调整方案的最后一步。但居民用水调幅较小,调幅最大的是特种行业用水。 其中,居民用水由1.10元调至1.2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1.55元调至1.80元,工业用水由1.25元调至1.35元,经营服务性用水由1.95元调为2.1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3.50元调至4.00元。 由于此次调整早在几年前就已经作出计划,且调幅不大,所以多数受访市民对调价表现得很平静。根据测算,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10元,按江门每户居民平均每月用水20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只增加水费开支2元。但也有受访市民表示,不管如何调整,物价部门应召开听证会,听听市民意见。 詹雨鑫 谭月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