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须缴公益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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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外来人口须缴公益维护费? 增城南安村委会、治保会承认确曾联合发出此收费通知 新塘镇政府调查后称通知有误,应为收缴公共卫生费等 本报讯(记者虞伟 实习生周微)增城市新塘镇南安村的外来人口多了一项缴费项目——公益维护费,每月15元。这是该村村委会与治保会近日联合作出的决定,将于6月起征收。收费通知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乱收费。新塘镇政府接到本报情况反映,进行调查后答复:该村写错了通知,将立刻更正。 收费理由 加强管理减少深夜查房 昨日上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来工给本报发来传真,称增城市新塘镇南安村将于6月起,向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征收“公益维护费”,每人每月15元。本报记者立刻赶到事发地点,取得了一份收费《通知》原件。 《通知》开头表述了收费理由:“为了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减少深夜查房,影响群众休息,村两委会作出如下规定”。落款为南安村委会和南安治保会,落款日期5月22日,且盖有增城市新塘镇南安治保会公章。 这份通知共有8条,第一条就是收费内容,“从2005年6月份开始,对凡在我村管辖范围内居住的外来人口实行每人每月收公益维护费15元。”接着还介绍了缴费方式,由出租屋主带齐租住人身份证到南安治安队办理。 村民看法 此收费项目应属乱收费 近日居住在当地的外来人员接到《通知》后非常气愤。外来工小刘称,他们已经缴纳了治安费、卫生费,办理了暂住证,现在又多了这个收费项目,就是乱收费,敲诈外来工的钱。记者随即走访了20多名外来工,他们均认为这属于乱收费。 外来工小蔡指着《通知》说,收费理由太荒唐了,“减少深夜查房”,这是不是意味着交了钱,以后治安队就不查房了,就可以在屋内违法犯罪了。陈女士认为,从通知内容来看,治安队明明知道深夜查房会影响群众休息,但他们偏偏喜欢这么干,现在竟发展到以此威胁——不交钱就天天深夜查房不让你睡觉。 一位当地村民(也是出租屋主)针对这份通知也是满腹怨气。该名村民称,此通知对出租屋主也有严格规定,如果有租户不交公益维护费,他们出租屋主将受到500元罚款,甚至将不能享受本村社分红。但该村多名出租屋主对收费是否合理拒绝发表意见。 部门调查 通知有误将更正并收回 记者前往采访南安村委会和南安治保会,对方承认即将收取公益维护费一事属实,但拒绝透露其他内容。随后记者询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没有该项收费项目,这涉嫌违规。记者又将此情况反映给新塘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该名负责人当晚答复,经过他们调查是南安村写错了通知,将立即予以更正,并收回通知。该名负责人解释,南安村实际上是要向外来人口收取公共卫生费、公共电费等费用共15元。 (线索提供:佚名 100元) 通知 为了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减少深夜查房,影响群众休息,村两委会作出如下决定: 1、从2005年6月份开始,对凡在我村管辖范围内居住的外人来口实行每人每月收公益维护费15元。 2、公益维护费由出租屋主带齐租住人身份证到南安治安队办理。 3、办公益维护费日期定于每月1日至20日,过期不办者,每1个租住人对雇主实行罚款500元,逾期还未办理处罚屋主,在未交清罚款前,不享受本村社分红或停止处理。 4、办公益维护费时必须携带出租屋主社别姓名、出租屋地址、屋主电话、租住人身份证以便登记使用。 5、为防止不按期或有意不交费者,治安队决定每月对部分出租屋实行抽查,违反者按本文第3条处罚。 6、如有临时宿,寻亲访友者必须在当天带本人身份证到治安队报到登记,期限不能超过7天。 7、对于一些身份不明,非法传销,有犯罪作案可疑者不得在本村范围内居住。 8、出租屋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违反者治安队协同派出所有权对该出租屋实行查封、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