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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收费站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下调 重型货车过洛溪桥通行费下月降四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3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黄敏)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6月1日起,重型货车等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过普通公路收费站将调低收费标准,广州此次价格调整的相关收费站共36个,调低后通行费最高可降30%。重型货车下月过洛溪桥,通行费由25元降至21元。

  据悉,根据广东省规定,广州市普通公路收费站第五类车型车辆收费标准将降低,广州需调整的相关收费站有36个,全省相关的143个普通公路收费站也将于6月1日前调整好收费设备执行新标准。第五类车型是指轴数大于3、轮数大于10、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轴距大于或等于3.2米的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此次调整后,广州市第五类车型车辆进普通公路通行费最高将可降30%。洛溪大桥第五类车型车辆的收费标准从25元降低为21元。此次调低通行费主要是为了遏制车辆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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