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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机关将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7日电据法制日报消息,从今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江苏省、黑龙江省和重庆市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进而逐步统一规范全国监所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说,高检院从监所检察工作的实际出发,采用“工作流程”的方式来规范监所检察工作,就是要解决监所检察干部“不知干什么和不知怎么干”和“干不完”、“没事干”的问题。

  据了解,“四个流程”分别是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流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派驻劳教检察工作流程、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派驻(监狱、看守所、劳教)检察工作流程的内容结构大体相同,解决的是在规定的时间段(日、周、月等)“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的内容是从“两个不遗漏”(不遗漏检察事项、不遗漏检察对象)入手,解决如何具有操作性的问题。“四个流程”规定,监所检察部门纠正违法,一律实行“递进检察纠正程序。(孙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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