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提示:患六种疾病之一高校可拒录 谨慎选择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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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00 乌鲁木齐晚报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校招生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如考生患有严重心脏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尿毒症等六大类疾病之一的,将有可能被高校拒之门外。 根据规定,患有六大类疾病之一的考生,即使本人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了录取分数线,因受某些专业的限制,高校也可以不予录取。这六大类疾病分别是: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者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提醒广大高考考生,应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对所报高校和自己所选专业要进行针对性的选择,并及时抓紧治疗,以免届时被高校拒录。:(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刘金栋 (来源:新疆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