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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美沙酮”治毒瘾每日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 通讯员陈广泰)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获悉,《广东省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方案》终于正式出台。据悉,珠海市斗门区、台山市初步拟成为首批试点,海洛因成瘾者可在试点机构服用美沙酮进行长期维持治疗,暂定每人每日交费10元。

  根据《方案》规定,试点的医疗机构建立在吸毒人群相对集中的市区和城镇,但选址地点要远离政府机关、学校、托幼园及其他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试点区内多次戒毒仍未能脱瘾的海洛因成瘾者,如果是曾强制戒毒2次或劳教戒毒1次以上,年满2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固定住所的当地居民,都能向试点医疗机构、当地公安禁毒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已感染艾滋病毒的海洛因成瘾者,只要具有完全民生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的当地居民即可申请。

  受治者须持治疗卡每日到试点机构的门诊服药,每次至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监督每个受治者当场服药。

  据介绍,作为海洛因的替代物,美沙酮的药效可维持24小时。试点工作所需的美沙酮由国家出资集中采购,每名受治者不论其核定的用药量,每日需交付一定的治疗费用,目前暂定为10元/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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