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十三年方审结 桐柏县公安局被判赔三十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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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被殴打致死案历时近13年,于近日全部审理终结。南阳市中院终审判决:被告桐柏县公安局赔偿被害人家属302325元。 1992年12月7日,赵东升与4名同事到桐柏县出差时因故与人发生厮打。赵东升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讯问后住进医院,一天后死亡。同年12月12日,赵家人向省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三名治安员在讯问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 然而,由于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这一案件进展缓慢,并几度搁浅。就在赵家人几乎绝望时,几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1994年3月,原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张瑞璋联合其他16名人大代表,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侦破此案。此后,张瑞璋、贾宝珍等人大代表又多次为此事提出议案,并就此案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1998年,张瑞璋、贾宝珍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后,又将此事托付给再次当选的焦作籍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嘱咐她继续监督此案,为百姓鸣冤。 2002年7月,河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原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胡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另一被告人陈淮峰被判15年刑。2003年5月20日,赵东升家人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