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多面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1:32 信息时报 |
邓璟 番禺区石楼镇一家造船厂发生氧气瓶爆炸,初步情况造成5人死亡。此前的5月13日下午,该造船厂在建厂房时突然坍塌,一名施工工人当场死亡,另有6人受伤。 两件事时隔才10余天,发生事故的又是同一间厂,事件的背后,带来的是血的教训和反思:那就是生产安全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安全生产”说得多了,在大多数建筑工地、生产现场,我们常常能看到大幅的口号标语:“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第一”……,涉及操作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程也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贴在显眼的地方,缘何这些警示、规则均未能奏效?一切的一切,还不就是我们习惯于口号式的工作! 笔者认为该造船厂事故频发的根源,不在于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而是缺乏良好有效的执行,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一定是与人员失职渎职有关了,他们未能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他们对造船厂的两起事故理所当然要负上责任,应该接受严惩。再好再完善的规章制度,归根究底都是要靠人来执行和监督的,只制定规程,而不对规程执行进行监管,好规则也会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两次血的教训,然而该造船厂并没有吸取教训,短时间内就又发生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的心中不会没有疑惑:究竟有没有人对上次的建筑坍塌事故负责?究竟有没有相关负责人部署更为有效的安全保障工作措施? 要让有关部门和人员真正重视生产安全工作,仅靠道义上的呼吁和小小的训诫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运用法律和制度去严格约束他们,让他们再也无力承担失职渎职的成本,这是惩治、确保生产工作安全的一剂良药。地处番禺的该造船厂,再也不能发生第三次安全生产事故了!(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