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错误羁押434天当事人洗冤获赔2.7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2:5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廖明)2年前,温生东在为永登县连城镇安装闭路电视线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以涉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红古区法院一审以温生东犯破坏广播电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温生东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红古区法院重审。

  红古区检察院决定对温生东不起诉,温生东被释放出狱,但已被羁押434天。

  兰州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由红古区法院和红古区检察院各支付温生东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元。(来源:兰州晨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